Friday, October 26, 2007

股市风险 规避风险的六大策略(12)

相对有利法(2)    


例如,某投资者有现款1000元,买进了20股某种每股50元的股票。

如果确定预期获利目标为10%,那么当股票价格上升到每股55元时,他就该立即出售全部股票,获净利100元,正好为其本金的10%。

如果其确定的获利目标为20%,那么必须等到股票价格上升到每股60元时,才能卖掉股票。

很显然,"相对有利法"虽然比较稳健,可以防止因股价下跌而带来的损失,但也有两个不足之处,


一是股票出手后,如股票价格继续上涨,那么股民就失去了获取更大收益的机会;

二是如果股票价格变化较平稳,长期达不到预期获利目标,那么投资者的资金会被长期搁置而得不到收益。


投资者除了事先确定预期获利目标外,还可相应确定预期损失目标,这就是止损线,只要股票价格变化一达到预期损失目标,股民就立即将股票出手,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