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0, 2007

股票基础 股票的性质(4) 

股票基础 (8)

第二节 股票的性质(4)
 


4.参与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公司董事机构的选举及公司的经营决策。

也正因为如此,股东的投资意志和经济利益才能通过其行使的股东参与权而得到强化。

如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和配股议案被股东大会所推翻,从而维护了股东的经济利益。

虽然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不受所持股票多寡的限制,但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大小是要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份额的。

一般来说,当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额达到决策所需的相对多数时,他就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者。

如上市公司中,虽然有的公司配股并不为广大的中小股东所接受,但由于占总股本2/3以上的股东控制了董事会,他们虽然自己拿不出资金配股,但仍可通过决议而强制中小股东配股以对公司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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