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原则如下:
1.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将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息和红利。
其具体的扣除项目和数额比例要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的分红决议是不能与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
在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中,其分配顺序如下: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支付优先股股息。
支付普通股股利。
在公司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后,将依照注册资本的数额(也就是总股本)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当法定的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公益金比例一般为5—10%,任意公积金和股利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盈利情况报请分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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