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7, 2007

股息红利 股息红利的来源(7)

4.上市公司在依上述原则分红派息时,还必须注意有关的法律限制。一般包括:   

上市公司在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者实施分红派息后将导致无力偿付债务时,不得分派股息、红利。

即使是公司的总资产额超过了公司所欠债务总额,但是当其流动资金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公司亦不得分派股息、红利。   

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不得违反公司所签订的有关约束股息、红利分配的合同条款。   

上市公司分派股息、红利,依法不得影响公司资产的构成及其正常的运转。

比如,公司为了分派股息、红利或收回库藏股票而支出的金额,不得使公司的法定资本(股本)有所减少。   


公司董事会的自行限制。

其主要表现在分派股息、红利时,不得动用公司董事会为了扩大再生产或应付意外风险而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留存收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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