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6, 2008

股市扫盲 第八篇:哪些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需临时停牌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有权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⒈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⒊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15%;


  ⒋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5个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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